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纱布留在患者体内十年,市医院回复法院怎么

近日有媒体反映我院在为患者取内固定术后,将纱布留存患者体内的事件。现回复如下:患者李某,于医院诊断为右股骨干骨折,医院住院后手术治疗,内固定有髓内针、钢丝。术后2年患者曾入住安塞县某诊所行锁钉取出手术。年3月11日,患者来我院就诊,要求取出剩余内固定物,收住我院。于年3月13日在硬腰联合麻醉下行右股骨内固定物取出术。术后10天,患者要求出院,签字后按自动出院办理。患者出院后再未遵医嘱来我院复查复诊。年7月1日,患者朋友韩某来到我院,说患者出院后右髋部有脓肿形成,医院做手术取出3块纱块,质疑系我院术后所致,提出赔偿要求。对患者的质疑,我院高度重视,进行了认真核查。由于时间跨度大,医院的治疗,难以辨别,请求走司法程序,依法依规解决。根据患者诉讼,宝塔区法院受理此案,陕西公正司法鉴定中心出具了鉴定意见。目前,此案件正在法院办理当中,我院将积极配合司法部门,依法依据处理此事。医院年5月17日事件回顾:

李先生年因为一场交通事故在身体内打了钢针,医院不放心,所以在医院骨二科做了手术要取出固定放置的钢针,用专业的名称叫“右股骨内固定物取除术”。医院做手术的经验比较丰富,成功率也比较大,应该没有问题,李先生才选择了医院。经历了十几天的住院后,感觉良好的李先生出院了。

出院后的李先生总感觉自己不舒服,腿也打不了弯,走路走上十来分钟就疼痛的不得了,想着这可能是事故留下的后遗症,再加上自己是农村人,一天还要供养孩子上学,所以李先生就医院。

直到年,李先生实在是受不了了,所医院,医院诊断怀疑是神经纤维瘤或者是脂肪瘤,决定对其进行手术,但是手术途中却发现脓腔内有疑似陈旧医用纱块样物体,用组织钳缓慢夹出后共有三块。我们看当时录下的三块纱布的视频:

只有经历过,才知道什么叫感同身受;只有设身处地,我们才能知道什么叫痛不欲生。因为几块纱布的遗留,李先生现在走路都无法像正常人一样走路了,不知道这样的事情当年给李先生做手术的医生能否有一丝歉意?

做医生,从人的身体上纠正身体的偏差和差错。这份工作,要细心又细心、认真又认真,而且还要通过制度来规避有些因为个人原因造成的问题哦、否则,像这样给当事人带来巨大的肉体伤痛还是其次,当事人知道有三块纱布在自己体内十年之久那种嚎啕大哭不经历的人是不在当场的人无法感到那种撕心裂肺的痛的。

其实,留置纱布在李先生体内只是第一次对李先生从精神上打击,没有和解的诚恳态度、来回做司法鉴定无尽的奔波、律师在法庭上的唇枪舌剑、锱铢必较才是对李先生后续接二连三最大的精神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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